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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6年税收快报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 税收情况月报表编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1997-02-18

国税发〔1997〕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1996年税收快报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税收情况月报表的编报工作在各地税务机关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经过有关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较之上年有了很大的进步。

为表彰先进,督促后进,进一步做好今后的税收快报编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根据1996年各地税收快报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税收情况月报表的编报情况,从编报时间、编报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税收快报编报情况。1996年各地税收快报的编报情况比较好,绝大多数地区都能做到按时、保质。有18个地区国家税务局和15个地区地方税务局被评为优秀单位。他们是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沈阳市、大连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武汉市、海南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详见附件一)。

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税收情况月报表编报情况。1996年该报表的编报情况总的采看比上年有了较大进步,绝大多数地区编报情况较好,尤其突出的是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负责编报的天津钢厂、吉林省松源市国家税务局驻厂处负责编报的吉林油田、河南省洛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工业科负责编报的洛阳吉利炼油厂,四川省攀技花市国家税务局征收处负责编报的攀枝花钢铁公司、山东省莱芜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负责编报的莱芜钢厂,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四分局、宝山区局负责编报的上海卷烟厂和宝钢公司等13个单位(详见附件二)。这些单位不仅做到按时报送、数据完整翔实,而且文字分析透彻,情况清楚,重点突出,为总局全面分析税收收入变化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对1996年度税收快报和重点企业月报编报优秀、良好的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在此特予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断总结经验,扬长补短,保证1997年税收快报和各类税源资料的及时、准确编报,更好地为组织收入工作服务。

附件:一、1996年税收快报编报情况表(略)

附件二:1996年“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税收情况月报表”编报情况表(略)

国家税务总局

199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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