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休的税务干部检举税务违章案件提奖问题的复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休的税务干部检举税务违章案件提奖问题的复函

发布时间: 1982-04-16

财税计字[1982]13号

浙江省税务局:
   你局三月三十一日(82)税计字327号函询,关于退休的税务干部检举税务违章案件,可否提给奖金问题。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即:退休的税务干部,已不再担任税务工作,如有检举税务违章案件,可与一般干部、职工一样,按照规定提给奖金;如退休以后仍留税务机关继续工作的,则应视同现职税务干部,对他们检举查获的税务违章案件,一律不提奖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82年4月16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