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注协《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省注协制定了《吉林省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并已经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加强行业人才工作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吉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丰富培训方法内容,完善培训层次,综合运用网络录播、在线直播、自办培训等多种形式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培训注册会计师1700人左右、非执业会员1600人左右。
(一)执业会员继续教育
1.录播课程
面向执业会员开通“继续教育在线”录播课程,内容涵盖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会计审计准则解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重点业务和领域、其他与管理、沟通、心理健康相关的综合能力扩展类课程。同时,严格落实职业道德课程比重不低于4学时的要求,强化行业人才坚守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规范的意识。
具体学习流程:注册会计师用执业证书编号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小程序(修改密码联系系统首页在线客服),在继续教育在线板块点击“在线学习”,任选一所国家会计学院参加网络培训,培训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完成培训后学时将自动记录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次日更新学时数据,最多记录24学时。
2.直播课程
按照中注协统一安排,围绕独立性准则、会计审计热点难点准则、AI在审计中的应用以及年报审计热点难点内容分专题举办5期在线直播培训(视同面授),具体培训时间、方式、要求另行通知。
3.自办培训
一是针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及党员,重点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实现党员培训全覆盖;二是针对注册会计师,开展诚信建设、执业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培训,特别是对新批注册会计师开展思政课程、职业道德、诚信执业、实务技能等方面的重点培训;三是针对合伙人,重点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培训。
4.公益讲座
联合国家会计学院、专业培训机构邀请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围绕行业热点难点和前沿课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会员提供公益讲座,拓宽会员视野,提升前瞻性和预判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
加大新入会人员继续教育宣传力度,扩大全省非执业会员培训覆盖面。拓宽网络培训渠道,不断丰富培训内容,针对性设置40学时和20学时(7月份以后新入会)两种学时类型,开展财经类、管理类、信息化、国际化、法律知识、新领域等方面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实施行业人才培养“两项工程”
1.分层次深化行业人才培养“头雁”工程
(1)积极组织我省注册会计师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班)、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班(共9期),选拔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具有创新、创造潜能的高端人才,着力打造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领头雁。
(2)适时启动我省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工程。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以培养注册会计师方向高端会计人才为主要目标,以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共同开展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选拔培养。培养周期为4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吉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毕业证书》,并享受省委省政府的人才激励政策,培养方案另行发布。
(3)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梯次化人才培养工程,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人力资源体系和梯次化人才培养机制,构建涵盖青年骨干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等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人才培养体系。
(4)加强行业高端人才使用,拓宽行业高端人才发挥作用的渠道,根据行业工作需要组织行业高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质量检查、行业课题研究、继续教育授课、行业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多平台强化行业后备人才“雏雁”工程
(1)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青年挑战赛。按照中注协统一部署,协调有关高校,精心组织首届执业能力青年挑战赛,引导省内高校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统筹、确认、选拔我省参赛人员。通过“以赛代练”的方式多方位锻炼行业青年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推动大学生提升职业技能,促进产教融合,吸引优秀学子加入行业。
(2)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人员培训力度。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人员的岗位分层,围绕政治素养、职业价值观、审计基础、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和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内容,开展分级分类分能力培训,以实务案例贯穿培训全过程,着力培养具备优秀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岗位实际需求的审计助理人员。同时,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职考生免费提供考前线上串讲课程,提升助理人员考试合格率,助力其早日取得全科合格证书。
(3)搭建行业与高校的“产学研”平台。继续探索完善 CPA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持续深化行业与CPA专业方向院校的务实合作;不断丰富“会计师事务所招贤纳士”和“校外导师贤才引进”栏目内容,适时更新相关供需对接信息;继续与相关院校合作开展毕业生招聘会等活动,深化行业与省内相关院校沟通协作,探索学历教育与行业需求的有机衔接。
(4)开展行业人才多维能力提升计划。积极组织我省行业人才参加中注协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家国家会计学院以及其他CPA专业方向院校等高校在行业人才硕士学历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推动行业人才在国际化发展、服务ESG、管理会计等方面专项能力的提升。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由于培训形式多样化,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切实担负起联络、协调和监督责任,有序组织开展好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二)各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既要保证完成学时,又要保证学习质量,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并根据自身情况与个人能力,合理选择学时取得形式和参加培训班次,保证当年继续教育任务学时达标,质量达标。
(三)参加中注协、省注协各期远程直播培训班、面授班的学员,请按照每期培训通知要求及时报名,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直接参加中注协、国家会计学院其他培训班、研讨班的,报名后需报省注协备案,以免学时无法确认。
(四)未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注册会计师,须在本年度年检结束前参加面授培训班,年检、培训时间见相关通知,完成的学时优先录入2024年度学时。按照《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省注协对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公告,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当年10月1日之后新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可豁免当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无需提交申请,省注协将于年底前统一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豁免信息。
(六)各期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及课程安排,以实际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