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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4-14
为做好2025年4月纳税申报工作,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全省范围内将2025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25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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