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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7

晋财会〔2025〕10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会计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依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扎实做好2024年度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作用,持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不断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环境,有效防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运营风险,大力提升单位内部财会监督效能,稳步提高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整体水平。
二、重点任务
       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报告编制、汇总审核、逐级会审和分析应用等。
       (一)报告编制。各单位根据2024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和取得成效,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梳理汇总,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重点关注与往年不同的字段,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同时参照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审核说明,同步对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二)汇总审核。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财政局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编制并报送《2024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同时参照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审核说明,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
       (三)逐级会审。各市县财政局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报告组织现场集中会审,可采取AI信息技术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方式,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全量审核,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报告审核质效。会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内部控制组织与培训情况、年度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内控要求嵌入信息系统情况、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等。省财政厅将适时对各地市、省直各部门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审核。
       (四)分析应用。各级财政部门、各单位应当以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同时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阶段划分
       (一)筹划部署阶段。按照财政部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通知要求,省财政厅制定下发具体工作通知。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内控工作的实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集中编报阶段。自3月15日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登录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组织填报,各市县检察院、法院按照行政区划组织填报。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预置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资产年报等报表同口径数据按照预算级次分别由省级、市级财政组织实施,系统地址:http://202.99.207.180:9706,登录用户名:单位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7位+@NKBG,默认初始密码为Nkbg@2024。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模版)及2024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模版)通过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中财会〔2025〕1号文件附件下载。填报期间,各单位可从会计之星网站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系统填报用户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讲解视频、审核说明、单机版软件等编报资料。
       (三)分级会审阶段。各市县财政局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内部控制报告的规范性、准确性、合理性、真实性等方面开展审查复核,及时向各单位反馈审核意见,纠正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内控报告编报质量。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应当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四)总结评价阶段。各级财政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成果成效,按单位类别(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单位)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并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中列示,省财政厅将适时编制典型案例集,供各单位借鉴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内控工作放到单位中心工作角度同思考、同谋划、同部署,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通过集中培训、技术指导等方式,有序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会审、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提高编报质量。各市县财政局、各单位应提前梳理、认真核对本地区(部门)单位数量及名称等有关信息,确保内控报告系统与2024年度部门决算系统一致,做到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编报期间,省直各单位和市、县级财政局具体承办人可加入省内控编报微信工作群,加强业务沟通交流。各市县财政局确需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按程序自行组织,经费自理。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建立六大模块(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收支管理),将岗位职责、业务标准、制度流程、控制措施以及数据需求嵌入内部信息系统,确保业务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切实减少人为违规操作,有效防范项目、资金和廉政等风险,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四是严守保密防线。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明确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纸质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联系人:会计处0351-4043123、3803775(业务咨询)
代老师18536681259(技术咨询)
山西省财政厅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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