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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藏自治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刘霞 13518901287)
附件
西藏自治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
《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发〔2024〕8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业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为抓手,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支持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我区工业企业设备现代化水平,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
到2027年,力争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累计达到1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60%、75%,数字化转型覆盖率65%以上。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水泥行业能效水平达国家标准。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工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
(一)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采矿业更新改造破碎粉磨、物料输送等装备。建材行业重点推动能源系统、原料制备、生产加工、检验检测等装备更新改造。民爆行业推广更新水油相储罐、乳化器、装药机等设备。天然饮用水行业更新升级灌装、吹瓶、清洗等设备。中藏药行业更新改造粉碎、干燥、清洗、制丸、包装、混动机组设备和成套设备。乳制品及生物发酵行业推广液体乳生产设备和乳粉生产设备、稳定高效灭菌的低能耗无菌灌装成套装备。皮革毛纺行业升级改造剖层机、干燥塔、编织机、印染机等设备。围绕工业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分析检验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推动藏青工业园化工、玉石等行业关键材料加工设备更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卫健委、政府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鼓励工业企业部署应用工业控制系统、工控网络安全软件、工业管理应用软件等,加装传感器、工控数据交换(OPC)采集设备等,实现设备互联互通,提升企业数字化生产和管理水平。推动5G、高速光网等在工业领域应用,推动标识解析节点规模化应用。充分发挥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和有关行业、企业级平台作用,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数据上平台用平台,为企业提供采购管理、节能降碳、安全生产、设备监测、生产统计、智慧物流、培训评估、产品溯源等数字化服务。加大高性能智算供给,加快算力智算中心建设。采矿业推动巡检机器人、智能分选设备、采矿装备远程遥控及智能作业系统、生产管控平台等智能设备改造升级,建设智能化矿山企业。水泥行业推进生产全流程智能化系统、全自动化验室等产业化应用,加快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中的工业操作系统和工业软件更新换代。在中藏药、天然饮用水、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民族手工、皮革毛纺等行业,推广柔性生产、个性化定制智能软硬件设备,打造数字化车间。(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政府国资委、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推动采矿、建材等行业锅炉、电机、机电、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采矿业重点推动新能源矿卡/挖掘机、铲运机、电机车、通风设备、余热利用设备、固废处置和污水高效处理设备等改造升级。水泥行业重点推动窑炉、余热利用、物料输送、粉磨、环保、质量控制、协同处置、绿电等系统的更新改造,鼓励使用富氧或全氧燃烧技术设备、高能效六级换热预热器、自脱硝低氮分解炉、低碳水泥生产装备等,支持企业开展垃圾协同处置,建设零碳工厂。皮革毛纺行业推广织物染整绿色节能节水设备。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旨在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推动淘汰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设备,更新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采矿业推广应用矿山地压、边坡排土场、尾矿库和环境等安全监测设备,以及机械化装药、人员和设备高精度定位、生产调度、双重预防、AI智能识别等设备改造升级。民爆行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在线实时监测和少(无)人化技术装备,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机器人替人”工程,推动制乳、乳化、粒状铵油混装制造及现场混装车等现场混装用地面站设备更新,加快实现系列化、无雷管感度的安全环保型现场混装模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应急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保障。自治区绿色工业专项组及其办公室(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统筹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市)、部门、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绿色工业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绿色工业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实施项目管理。自治区和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库,并动态更新,强化项目督导调度和跟踪服务,组织开展政策宣贯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和落实落地。(绿色工业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落实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和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以及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落实中央财政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国家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财税优惠政策。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国家、自治区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强化银企对接,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资金支持。鼓励地(市)设立设备更新和技改专项资金,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税务局、人民银行西藏分行、金融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和简化前期审批手续,推广承诺备案制。(绿色工业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