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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条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07

深证上〔2021〕433号

各市场参与人:

结合当前市场相关技术系统改造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第4.5.1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分别揭示的规定,第4.5.2条关于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需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规定,以及第4.5.4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限制的规定,自2021年5月17日起实施。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5月7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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