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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30

琼财教〔2023〕1612号

各市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4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用于农垦居公益电影放映、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详见附件),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市县财政应当承担的支出责任,保障本市县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的正常发放。

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根据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对照《提前下达2024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7)细化绩效目标,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区域绩效目标表报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等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附件1-7.xls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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