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31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8号)以及2024年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情况,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提前下达你市(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此项资金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501-森林管护”“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24年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据实列支。
二、有关要求
(一)请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在接收到本文件后30日内分解下达,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细化绩效目标,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及时抄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同时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完善具体项目绩效目标表,对照绩效目标表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
(三)上述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附件1-2.xlsx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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