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3

琼财会〔2024〕72号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扎实做好2023年度全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以下简称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市县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部控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内部制度流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有序推进内控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内控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鼓励将部门决算、资产年报等报表同口径数据预置到内控报告填报系统,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减轻填报负担。

(二)加强审核检查。各单位应当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加强内控报告审核工作,并在内控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控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控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编制并报送《2023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各市县财政局、各部门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内控报告的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切实提高编报质量。

(三)深化分析应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以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同时针对内控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并在汇总内控报告中列示。

(四)严守保密防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依据“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内控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控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纸质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报送范围

按照“应报尽报”要求,2023年度内控报告编报范围为全省除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预算单位和非预算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23年新组建部门、职能整体划转不再保留的部门不编报2023年度内控报告;涉及部分职能划转的部门正常编报2023年度内控报告。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无需在我省统一报表系统中编报。

(二)编报方式

我省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采用网络方式编报,各单位通过财政内网登陆(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海南)”(省本级单位登录:http://10.12.4.183:9797;

海口市本级及下属区登录地址:http://10.12.4.184:9797;三亚市本级及下属区登录地址:http://10.12.4.185:9797;除省本级、海口、三亚之外其他市县登录地址:http://10.12.4.186:9797),开展2023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各单位登陆账号及密码命名规则明细表》(见附件3)。涉密单位请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进行填报。

(三)报送时间

1.各省直部门应当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部门汇总内控报告封面必须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市县财政局应当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地区汇总内控报告封面必须由各市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应当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内控报告的编报,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单位内控报告封面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未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报送、应报未报、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指出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省财政厅将在本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结束后进行通报。

(四)报送内容

1.内控报告。采用网络版编报的单位,填报完成后,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直接通过“统一报表”系统逐级报送。采用单机版报送的市县(部门)填报完成后,报送从单机版填报软件中导出电子版内控报告,以及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jio”格式文件,文件名改为汇总市县(部门)全称)。

2.典型案例。有二级预算单位的省直主管部门应至少报送1个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各市县财政局至少报送2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主要成果(单位内控建设工作方案、内控手册等内容),将相关材料在内控填报系统中一并上传。省财政厅将以适当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三、其他事项

(一)编报资料。各市县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可于2024年3月1日后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内控报告系统填报用户操作手册、问题解答、讲解视频、单机版软件等编报资料。

(二)关于基础信息核对工作。各市县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登录填报系统,进入编报界面,对系统中单位基础信息进行核对。核对事项包括对单位基础信息的修改、新增或删除,新设立的单位作为新增用户填报。省直单位基础信息需要修改的,请及时填写《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基础信息表》(见附件4),并及时联系省直主管部门,经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3月1日前蓝信发送至“内控编报1”账号。发送文件命名为“2023年度XX单位内控基础信息修改”;各市县财政局单位基础信息需要修改的,每个区县仅需一人统一收集登陆填报,请勿重复报送。

(三)关于培训工作。省财政厅暂定于3月中旬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线上培训,布置全省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讲解内部控制建设政策及年度内控报告指标填报等相关要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省直各主管部门、各市县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所属部门、地区的培训工作。

(四)关于内控报告编制工作总结评价。省财政厅将在本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结束后,从组织报送、报告质量、创新应用等方面对各市县财政局及省直主管部门内控工作进行通报。

(五)联系方式。内控报告编报业务咨询电话:68531762,填报软件技术服务电话:68520683。

附件:

1.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

2.2023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doc

3.各单位登录账号及密码命名规则明细表.xlsx

4.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单位基础信息表.xls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2月22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