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4

克政办发〔202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克拉玛依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克拉玛依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0﹞6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推进稳粮、优棉、促畜、兴特色,以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为依托,突出布局优化、产业融合、品质提升,强龙头、聚集群、创品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特色农业由传统、粗放、低效向现代、优质、高效方向转变,形成具有克拉玛依特色的现代农业支柱产业,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我市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特色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完善,以优质饲料粮、优质棉花、特色畜禽产品、特色制种为重点的四大类功能性特色农产品生产布局明显优化、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绿色发展特色鲜明,加工转化率超过70%,加工增值率达到2.2以上,特色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增强、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将我市建设成全疆现代农业典型示范基地。

二、深化特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科学布局,引导特色作物向功能区集中。

开展空间发展布局规划,结合自然资源和发展现状,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向最适宜区集聚,打造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功能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优质粮食作物。严格落实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种粮的要求,以发展饲料粮为主导,以农业综合开发区为集中区,大力推进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鼓励发展小米等特色小杂粮。到2025年,全市籽粒玉米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旱稻育种、特色小杂粮等作物达到1万亩。

优质棉花。按照“一主两辅"的要求,优选一个主栽品种,在小拐乡发展优质棉种植。到2025年,全市优质棉率达到80%以上。

特色畜禽产品。以发展规模化养殖为重点,全面实施肉羊增产、奶业振兴、肉牛增产、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家禽及特色产业发展等五大振兴行动,推进农业开发区草畜乳一体化、一乡一镇三牧场以及各区养殖园区肉牛肉羊、生猪和蛋禽养殖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肉羊出栏8万只,肉牛出栏1.2万头,奶牛存栏1.5万头,牛奶产量达到6万吨,生猪出栏量达到12万头,肉禽出栏达到34万羽、蛋禽存栏18万羽,适度发展水产养殖。

其他特色作物。以推进畜牧业饲草料基地和提升蔬菜保供能力为重点,结合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城市保供能力,在农业开发区大力发展苜蓿、青贮、蔬菜瓜果种植,鼓励南瓜等特色作物种植。到2025年,建成优质饲草料基地,其中苜蓿种植2万亩、全株青贮玉米5万亩,南瓜等特色作物1万亩。鼓励发展以拱棚和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农业,到2025年设施蔬菜面积达到0.5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二)大力开发特色农业多种功能。

围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特色农业与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聚焦城市周边,支持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新业态发展。建设综合性休闲特色农业园、观光采摘园、乡村民宿和休闲农庄,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依托特色种养业、乡土文化等资源优势,推出至少3条以上休闲旅游精品路线和多个乡村旅游景点。在乌尔禾打造以魔鬼城、乌尔禾特色小镇、白杨河、胡杨林、影视城、艾里克湖为主的集田园景观、自然风光、民族风情文化为主题的精品旅游线路。推进小拐乡哈萨克民族风情园、玛依姑娘乡村民宿、马术产业等建设。在农业综合开发区持续开展“我的田园我的家"活动,推进农业开发区打造农业休闲、康养徒步、餐饮、采摘和研学基地建设,全力打造农业开发区“城市田园"。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区、乌尔禾区

配合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自然资源局

三、大力推进特色农业绿色发展

(一)加强新品种培育与良种繁育。

鼓励扶持作物新品种研发,开展新品种引进驯化推广。在农业开发区大力扶持旱稻制种基地建设,推进南瓜等蔬菜瓜果新品种在我市试种推广驯化,建设新疆重要特色南瓜制种基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加快提高新优种养品种的覆盖率。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二)加强绿色技术推广服务。

积极引进成熟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开展驯化推广工作,着力解决好绿色种养、专用机械运用、病虫害防治、节能干燥、储藏保鲜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在我市应用,推动特色农业全产业链绿色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

(三)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农业发展空间布局,结合我市扶持类发展种植作物、限制类作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水价,实现精准计量、精准收费和精准补贴,提高农业用水户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产出效益比。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等绿色技术,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特色农作物秸秆、畜禽副产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特色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5年测土配方面积达到90%,统防统治面积达到45%,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覆盖所有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作物秸秆率利用率达到90%,农业地膜污染治理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落实监管监测责任,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检测机制,完善设施设备配备,配齐必要工作人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人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实现100%带证上市,加强追溯平台运用,实现电子出证。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按照2批次/千人的指标开展检测抽检,确保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建立假劣农资、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联查联办机制,加大大案要案查处曝光力度,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高标准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确保国家强制免疫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医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克拉玛依区全面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确保各项指标按要求完成。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大力提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基础能力

(一)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维护制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推动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到2025年,农田灌溉系数达到0.658。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

(二)加快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整合现有收储设施,力争充分利用。稳步推进我市九鼎农贸批发市场、绿丰盐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逐步建立标准化交易专区、集配中心等,到“十四五"末配齐检验检测等设施,提升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克拉玛依区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蔬菜保鲜库建设,力争在农业开发区蔬菜标准园基地新建、改建8个蔬菜保鲜库。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区,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机械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合作社引进先进农业机械装备,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机械技术和装备,积极引进适合蔬菜机械化生产、牧场和设施大棚内作业的中小型特色农机设备,不断提升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鼓励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推进智慧农场、智慧牧场建设,建成智慧农场1个,智慧牧场2个。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推进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

五、提升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水平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示范作用,引导现有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多种形式,建立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打造知名企业品牌,提升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带动能力。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区级龙头企业梯队,打造产业发展“新雁阵",推进龙头企业产业联盟建设。到2025年实现自治区龙头企业数量达到7家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1家以上。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产业化联合体,积极申报国家产业化联合体项目,推进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明确权利责任、建立治理结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持续稳定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农业产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推进功能性食品开发。

加大营养功能成分提取开发力度,养生保健、药食同源的功能性产品开发和深加工。鼓励发展南瓜、沙棘、枸杞、大芸、玉米方便粥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积极推进特色驼奶、驴奶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

(三)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调整农业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完善。加强一般债、专项债的申报,根据发展需要和轻重缓急,分年度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水、电、路、气、讯、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等基础设施完善,确保项目具备入驻条件。通过制定招商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宣传、编制优质招商项目、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开发、合作合营、建设公租类标准化厂房等多种模式,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入驻园区。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结合生猪产业,发展以生猪养殖、屠宰、生熟食加工为主的产业园区。乌尔禾区结合旅游产业,发展特色种养为原料的初加工产业项目和手工艺品的特色农业产业园。独山子区发展以有机牛羊肉为原材料的小型农产品特色加工园区。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区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优势,以“草畜乳"、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加工为主导,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区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克拉玛依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全力抓好特色农产品市场销售

(一)强化产销对接,不断创新营销模式。

持续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农产品收购销售“两张网"建设。落实克拉玛依市农产品销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加各类展会、产品推介会、产品博览会、产销对接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各类营销主体利用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等“互联网+"新兴手段开展营销活动,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打通乡村快递“最后一公里",确保地产农产品不出现滞销情况。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供销社、邮政公司

配合单位:市农产品销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

(二)大力培育特色农业品牌。

实施品牌工程。提升现有品牌价值,创新培养新的特色品牌,培育1—2个在内地一定区域范围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培育5个在全疆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不断扩大我市农产品在全疆乃至全国的市场影响力。重点支持小拐乡“玛依姑娘"区域公共品牌的培育,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品牌内涵;以农业开发区为重点,加快培育“大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力争在“十四五"末形成一定规模的品牌产品。创新培育乌尔禾镇特色旅游、特色小镇农业旅游品牌,力争打造成全疆旅游精品品牌和知名品牌。不断加大品牌营销推介,提高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力。引导本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念等注入品牌,实现品牌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溯源,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

七、创新特色农业经营体系

(一)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成为小农户和大企业的纽带。

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和动态监测。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持续加大对科技特派员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创新创业群体,创办以特色产业为主的家庭农场。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清理注销“空壳社"“休眠社"。财政项目优先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规范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带动农民全面发展。到2025年,全市认定家庭农场达到30家以上,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家、自治区级示范社5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多元融合发展。

扶持社会化服务类合作社做大做强。扩大政府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开展农技推广、良种引进、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农田水利建设、质量检测检验等生产性服务。鼓励扶持七色花公司畜牧云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协助跑办七色花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全疆农业大数据平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

八、强化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重大事项会商,抓好责任落实。各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把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位置,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扶持。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旱稻、南瓜等其他制种、畜牧品种改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生产基地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创建、冷链仓储物流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关键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资金投入,不断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精神,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有保障。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影响全局的重点工程、重大行动、重点项目。积极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创新信贷、保险、担保、抵押等金融扶持政策。加大特色农业经营主体用地、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扶持力度,降低要素投入成本,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人才支撑。

发挥好各类农业科技人员作用,加大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服务站试点建设。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建立特色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科研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科技服务。扶持培养一批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特色农产品营销人员等,不断壮大特色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有计划、分层次向农户传授新技术、新技能,提高生产者科技素质、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各地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