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基层医疗机构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3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基层医疗机构范围的通知.pdf
附件: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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