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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2022)

发布时间: 2022-09-26

济人社发〔2022〕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2〕20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0元。

请各区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责任,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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