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授予“首批支付方式改革病组付费(DRG)或病种分值付费(DIP)示范医院”的通知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授予“首批支付方式改革病组付费(DRG)或病种分值付费(DIP)示范医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01

陕医保函〔2023〕152号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有关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省医保局高度重视支付方式改革统筹推进改革扩面工作,各市 (区)医保部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努力实现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四个全覆盖,不断完善四个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工作水平各级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当地医保部门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在编码管理、信息传输、病案质控、内部运营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有了较大进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可喜成效,医药服务管理能力也不断增强,我省连续两年在国家局交叉调研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

为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医疗机构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示范单位的通知》通过医疗机构申报,各市(区)医保部门推荐,省局对申报结果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对以下 14 家医疗机构授予“首批支付方式改革病组付费(DRG)或病种分值付费 (DIP)范医院:”

首批支付方式改病组付费 (DRG)示范医院(排名不分先后)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陕西省人民医院西

安市人民医院 (西安市第四医院) 西安市第一医院

西安市红会医院 西安唐城医院

铜川市人民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

榆林市星元医院

首批支付方式改革病种分值付费 (DIP)范医院(排名不分先后)

汉中市中心医院 汉中市人民医院 三二O一医院

韩城市人民医院 韩城交大医院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的关键之年,希望各市 (区)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积极对标我省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国家和省级试点城市、医疗机构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首批示范医院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提升医保管理质效,进一步开创我省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新局面,为三秦百姓健康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