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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任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涉罚市场主体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01

为全面提升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涉罚市场主体合规改革工作质效,充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根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涉罚市场主体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选任第二批涉罚市场主体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选任范围

我市范围内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企业合规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有关组织)的专业人员;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有关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党政和司法机关等具有专门知识的退休人员等。

       02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入选名录库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间精力,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经其所在单位或所属有关组织同意后,方可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3.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对专业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持有该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该行业工作满三年。 

(二)禁止入选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业人员名录库:

1.近三年内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2.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等严重情形;

3.被列入名录库禁入名单;

4.所在单位或所属有关协会组织有正当理由不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5.其他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认为不适宜入选的严重情形。

       03主要职责

1.调查涉罚市场主体合规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2.审查涉罚市场主体的合规计划;

3.监督和评估涉罚市场主体合规计划履行情况;

4.对涉罚市场主体的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察,制作并出具合规考察书面报告。

       04履职及考核要求

1.选任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勤勉履职。除不可抗力外,对有两次以上拒不接受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担任涉罚市场主体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将予以名录库除名处理;

2.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对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表彰、续任、惩戒的重要依据。

       05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所在单位、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须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本人签名盖章的扫描件PDF版本《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涉罚市场主体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相关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能够证明报名人员的执业(工作)时间、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等的文件扫描件。

       06选任程序

选任工作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研究决定,管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本人申请

有报名意向的个人应本着自愿的原则提出申请。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须其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单位或组织推荐的,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推荐意见。

(二)初定人选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确定拟入库人选名单,通过发布公示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管委会办公室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视情提出处理意见。

(三)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确定正式入库人员名单,向入库人员颁发证书,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知其所在单位。名录库人员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供社会查询。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任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考核后可以续任。

联系人:沈阳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唐振宇

联系电话:024-88312089、15940521532

邮箱:fgjjfwb-stzswfwzx@shenyang.gov.cn

下载附件:

附件1: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涉罚市场主体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涉罚市场主体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涉罚市场主体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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