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泰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五个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五个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3

各市(区)审计局,本局各处室、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泰州市审计局党建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泰州市审计局改革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泰州市审计局质量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泰州市审计局科技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泰州市审计局人才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区)审计局和本局各处室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推动各项举措落细落实。

附件:

1.《泰州市审计局党建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2.《泰州市审计局改革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3.《泰州市审计局质量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4.《泰州市审计局科技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5.《泰州市审计局人才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泰州市审计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

泰州市审计局党建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高质量党建对泰州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审计机关“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开创幸福泰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审计力量,根据《全省审计机关党建强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年党建强审行动方案的实施目标是:审计机关的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强化泰州审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障更加坚强。一是突出政治统领,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二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开新局、办实事;三是强化组织建设,锤炼过硬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弘扬实干之风,推进党建与审计业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助力泰州审计高质量发展;五是推进正风肃纪,严明政治纪律,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突出政治统领,践行“两个维护”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强化坚决维护的责任担当,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审计中心工作中去。深入领会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紧扣审计工作职责,强化具体措施,继续深化“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努力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真正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责任部门: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持续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对照初心使命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推动党员干部在审计一线履职尽责、勇担使命。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三)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面落实《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党建领导责任清单》,制定“党组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党支部落实”的三级责任清单,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统筹组织、党支部书记推进落实、全体党员履职尽责的党建责任体系。局党组年内至少2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2021年度各市(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向市局党组述职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继续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层层传导履行政治责任的压力,增强尽责担当的自觉性。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范会前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环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三会一课”、党性分析等,推动党员干部对照初心使命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并加以解决。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上1次专题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至少为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使党内生活庄重、严肃、规范,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的倾向。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和运用测试。规范党员干部政治言行,加强教育警示,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规范“八小时之外”和网上言行,提高党员干部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政治能力。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或根据上级部署安排

二、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不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五)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抓好新发展理念的学习贯彻。坚持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发挥“学习强国”“共产党员”“先锋泰州”等网上平台、微信公众号功能,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制定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将学习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任务,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抓好专题学习、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培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引导审计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结合审计项目,发挥审计优势和特长,多为群众解难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更好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责任部门:局党组、办公室、人教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七)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以“红色心记忆,共谱新华章”为主题,结合审计机关实际,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颂经典”合唱比赛、“重走红色革命路”党性教育培训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活动,展示审计机关党员干部的文化底蕴和时代风采,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爱党爱国热情,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立足本职岗位,唱响时代主旋律。积极参加省厅和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八)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年内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书记述职和党员培训的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基层延伸。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系列主题宣传,通过《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和审计系统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围绕新时代泰州审计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奋发作为、勇于担当的先进典型或事例,讲好审计故事、扩大审计影响,全面提高泰州审计宣传工作成效。加强审计机关QQ群、微信群、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规范审计干部言行及网上言论。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九)加强审计机关特色文化建设。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借助道德讲堂、书香审计建设等活动形式,倡导党员干部读经典、学历史,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传承弘扬审计精神,激发正能量。全年组织不少于4次道德讲堂活动,节庆日(纪念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度“书香审计”读书荐书活动,进一步营造政治鲜明、富有时代气息和审计特色的文化环境,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书香机关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处、法规与审理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三、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战斗堡垒作用

(十)坚持以条例为标杆,抓实基层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召开支部书记座谈会,研究标准化建设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谋划创建具有审计特色的标准化建设路子,以标准化促机关支部建设过硬。加强对支部开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月晒季评年考”、党员固定学习日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指导各支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提升支部战斗力。加强审计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选拔配备、加强管理培训。积极推进机关党支部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被审计单位结对共建。巩固和深化“六有一提升”达标创建成果,促进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提升。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十一)坚持以党员为中心,抓实教育管理监督。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管到党员的特点,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日常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推行党员先锋指数,对“月晒季评年考”办法进行拓展延伸,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指标纳入局平时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自身素养,引领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典型引路,挖掘身边典型,积极参加市级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十二)坚持以创新为突破,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持续深化党建服务特色品牌建设,深化“5D”党建新模式,坚持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等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的移动堡垒作用,按照建组织、明职责、订计划、搞活动、有实效的总体要求,创新活动方式,引导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联合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将党建工作更好地嵌入到审计项目中,推进审计机关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大对临时党支部开展情况的检查力度,开展“先进临时党支部”评选活动。开展“‘吾论’如何成长论坛感悟交流”活动,利用泰州审计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员成长交流”专栏,引导全体党员用“奋斗”书写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时代泰州答卷。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优秀微党课等活动,总结全市审计机关党建工作经验成果并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十三)坚持以党建带群团,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以党建带群团,实施机关群团组织“扩面提质”行动,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妇联、青工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立足审计机关实际,结合“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开展技能竞赛、拓展训练等特色活动,积极参加劳模评选、创建“巾帼文明岗”、寻找“最美青年人”“巾帼奋斗者”等活动。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加上级群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政治引领,将党外干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范围,进一步增强他们坚定跟党走的信心。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工会、妇联、青工委,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推进作风建设,激励党员干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十四)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落实“三项机制”、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大力弘扬“三个不相信”精神,大兴实干之风,聚力服务发展大局、提升发展质量,聚力促进深化改革、推动完善治理,聚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福祉,聚力维护经济安全、揭示化解风险,转作风、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为开创幸福泰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审计力量。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十五)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锲而不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紧盯新动向新表现,组织回头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审计工作“两统筹”力度,持续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至少一次深入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经常性地深入审计一线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十六)持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市审计机关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审计机关道德建设,持续改进审计机关工作作风,丰富具有审计特色的文明创建内容和载体。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认真做好包干路段文明创建工作。加强与海陵区迎春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组织审计干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大集市”“党员志愿服务队”、无偿献血、困境儿童梦想小屋爱心捐款等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认真履行工作团团长单位职责,深化“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加强对挂钩村的帮扶。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全省审计系统“践行服务初心、审计与你同行”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五、坚持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七)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抓思想教育、责任落实、纪律规矩、干部管理、作风建设和反腐惩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召开2021年全市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修订完善局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切实抓好“两个责任”信息管理平台履责记实工作。落实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做到防微杜渐。坚持对机关新提拔干部和新进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永葆本色、永不退色。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十八)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注重抓实抓小,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挺纪在前,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定期开展审计项目现场纪律巡查和廉政回访,促进审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审。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健全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联系协调机制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协作,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十九)抓实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的引导作用,使廉政教育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坚持党章教育、纪律教育、法律教育、政德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强化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市级机关组织的廉政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采取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审计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邀请专家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专题讲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所在支部上1次廉政党课。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工作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项细化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提升。已接受巡察的市(区)审计局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把整改融入审计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创新思路、举措、机制和制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一批、巩固一批。

责任部门:人教处、办公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党建强审重点工作

1.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

2.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4.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5.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6.开展支部换届选举

7.深化党建品牌建设推进三务融合

8.开展吾论“如何”党员成长交流

9.推动机关群团组织建设

10.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推进廉洁机关建设

附件2:

泰州市审计局改革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改革创新对泰州审计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根据《全省审计机关改革强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年改革强审行动方案的实施目标是:改革创新理念深入人心,改革驱动作用愈加凸显,审计运行机制和工作组织方式更加畅通高效,审计事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一是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力加强,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审计理念更加科学,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揭示风险、服务治理等理念,在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三是应对新矛盾新挑战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格局视野、发展理念、方式方法、能力素质更加符合新发展阶段工作要求;四是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实现形式和内容、质量和效率、目标和步骤有机统一;五是审计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推动全市审计“一盘棋”、发挥“三轮驱动”作用、部门协作等改革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并不断深化完善;六是审计建设性作用发挥更加有力,维护制度权威、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提高效能等方面的功能进一步彰显。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推动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做好审计委员会会议筹备工作,为审计委员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做好服务。

责任部门:秘书处、办公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等重大事项,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

责任部门:秘书处、办公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强化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及时下发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强化组织协调、沟通联络、调查研究等工作,更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各方落实好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秘书处、办公室、经责办,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深入践行科学审计理念

(四)组织科学审计知识学习。组织全局人员收看审计署审计大讲堂现场直播、大数据审计专题培训视频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视频(法治大讲堂)等,确保全年全市培训审计人员不少于600人次,以提升审计干部科学审计理念。

责任部门:人教处、办公室、法规与审理处、电子数据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五)坚持依法审计。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在法定权限内履行审计职责。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六)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这个定位,发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长,围绕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减税降费等政策全面落实、监督各级政府过“紧日子”、发挥审计保障民生和反腐倡廉作用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七)强化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善于运用政治思维、政治眼光、政治要求观察和分析审计发现的经济社会问题,把政治导向体现在审计工作中。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八)坚持客观求实。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增强审计揭示问题的“精准性”,促进提高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财政支出的“绩效性”,以及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深入考虑被审计对象实际情况,着眼长远发展,力求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保证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问题处理实事求是。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九)注重揭示风险隐患。发挥审计专业性强、触角广泛、反应快速等优势,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增强敏锐性、前瞻性、预判性,善于把财政、投资、金融、企业等各专业审计发现的问题贯通起来分析,及时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巩固拓展全市审计“一盘棋”格局

(十)编制《泰州市“十四五”审计事业发展规划》。做好与省厅“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衔接,体现泰州审计特色,强化审计工作的最新精神、最新规定、最新要求以及全市审计系统改革创新的最新成果,在指导性和操作性方面做实举措,处理好五年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的关系,处理好现实基础与规划前瞻的关系,处理好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的关系。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

(十一)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对市(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任职管理,把好新任人选的政治素质、任职资格和专业背景关。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形成日常发现、持续关注、及时培养的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人教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二)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召开全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审会议,规范审计项目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计划审批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计划调整程序,维护审计计划的严肃性。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三)进一步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重大事项的管理。开展全市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台账。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市局全员平时考核办法,完善激励奖惩机制,突出审计业绩导向,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实干者得实惠,让奋斗者有奔头。精心组织、统筹开展对各市(区)审计局综合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市(区)审计机关的领导和管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综合考核正向激励和目标导向作用。

责任部门:人教处、办公室、法规与审理处、机关党委,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五)强化对“改革强审”推进情况的检查。6月中旬,召开“改革强审”工作座谈会,各市(区)审计局汇报本地区改革强审特色亮点工作及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11月中旬,对各市(区)“改革强审”行动方案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分析,形成综合检查情况报告。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十六)深化挂钩联系点制度。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大挂钩联系力度,每年至少对挂钩联系单位开展一次调研活动,了解基层审计机关现状,听取意见建议,解决面临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责任部门:人教处、机关党委,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十七)编制《全市审计全覆盖规划(2021-2025年)》。根据省厅“十四五”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泰州实际,聚焦全覆盖形式和内容相统一、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目标和步骤相统一要求,全面落实“一年一审”“五年轮审”审计全覆盖要求,完善并印发《全市审计全覆盖规划(2021-2025年)》。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与审理处、经责办,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十八)加大统筹融合力度。编制2021年审计项目统筹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各项审计任务深度融合和相互衔接;各审计组加强研究,编制具体审计项目融合操作要点、审计操作工作表、相关政策要点等,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实现项目质量和工作效率双提升。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九)分领域确定中长期审计项目库。强化审计项目统筹谋划,完善审计项目计划滚动安排机制。加强年度项目与五年全覆盖规划的充分衔接,突出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提高审计覆盖面。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五、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

(二十)立足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这一看家本领的独特优势,各专业审计都要从财政财务数据以及与之相关资料中获取第一手资料,夯实审计揭示问题基础,展现审计的专业优势、比较优势,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一)加快投资审计转型发展。按照依法审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发展。聚焦“两新一重”和民生保障等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厘清监督与管理职责,推广应用适应投资建设领域体制改革和技术发展的审计方法,更好地发挥新时期投资审计的作用。

责任部门:固投处、审计中心,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二)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突出监督重点,科学确定标准,强化成果运用。分类开展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探索完善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与专题研究。

责任部门:经责办、资环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二十三)加强审计成果综合分析。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加强对全省、全市统一组织项目成果的汇总分析,与综合报告同步谋划专报信息,每个项目至少编报一篇。对全市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报告报省厅和市委市政府。

责任部门:承担统一组织项目的牵头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综合报告出具前或出具后一周内

六、加强和改进审计质量控制

(二十四)加强和改进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办法,认真编制“三张清单”,突出审计现场组织把控,落实审计组的职责,合理安排现场审计时间,提高审计现场工作效率和质量。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五)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及时、规范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研究解决审计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及审计结论性文书,严格按规定组织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研究、审定,提高解决难点业务问题的效率和质量。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六)加强和改进复核审理。进一步厘清审核、复核、审理、审定等环节质量控制责任,提高复核审理的效率和质量。重点创优审计项目审理关口前移,全程跟踪把关,强化质量管控。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七、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

(二十七)稳步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按照省厅部署要求,做好项目立项报批、预算申请、资金上划等工作,建设符合网络安全要求的“金审工程”三期数据分析室,提升全市审计信息化水平。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十八)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和标准化长效机制。加强数据采集组织工作,扩大定期报送与履行职责相关电子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单位,持续推进数据采集、报送和数据标准化工作。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九)深入开展大数据审计。深入践行“双主审、双方案”大数据审计模式,推广“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工作机制,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筛选疑点、评价判断、宏观分析,促进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以“学业务 强技能 练精兵”为主要内容的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表彰先进,激发动力,提升能力。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人教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三十)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学习培训。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交流活动,总结大数据审计技术、经验和成效。分层分类培训Oracle、SQL Server、Tableau、Python、GIS等软件技术与工具,强化现有分析平台及系统的使用,提高全体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市直单位内审人员技术应用培训、指导力度,促进内审人员审计信息化能力提升。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内审处、人教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底前

(三十一)进一步完善现有应用系统。以数字化审计平台为龙头,以审计业务需求为牵引,以实现信息化系统建设生态链良性循环为目标,召集相关职能处室对审计发现问题综合管理系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用系统等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改进措施办法,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强化应用系统的使用推广,更好服务审计业务工作。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绩效处、固投处、资环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八、优化审计组织方式

(三十二)强化审前调查研究。把研究作为前置准备,审计前把管辖领域和联系地区的部门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预算安排、项目计划了解清楚,将涉及的重大政策、改革要求、发展方向研究透彻,在审计中做到有的放矢。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三)提高重大审计项目组织水平。根据年度全市重点审计项目特点,确定全市开发园区创新转型发展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为重点项目,建立现场跟进审理制度。创新“大项目”审计模式,打破审计机关内设部门和上下级审计机关界限,统筹调配审计资源,扩展审计广度和深度,推动提升审计成效。

责任部门:重大审计项目的牵头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四)提高统一组织项目审计质量。统一编制高质量的工作方案,突出审计重点,明确问题指向,细化落实举措。加强质量考评,制定质量考评标准,建立约束和奖惩机制。

责任部门:承担统一组织项目的牵头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九、持续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三十五)制定审计项目创优“三年行动计划”。将创建优秀项目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加强源头谋划,明确重点创优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提升全员创优意识,增强审计项目创优能力,集中力量抓好“拳头”项目,形成“孵化一批,成长一批,成熟一批”的优秀审计项目创建格局。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办公室、电子数据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4月底前

(三十六)统筹推进2021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对接省厅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方案,落实市局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做好优秀审计项目谋划、调度、评审、申报等工作。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办公室、电子数据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

(三十七)深入研究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特点规律。聚焦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盯住关键环节,强化分析研究,把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新特点新规律,严肃揭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实现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轮驱动”

(三十八)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出台《泰州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挂钩指导制度》《泰州市审计局以审代训实施办法》,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推进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开展。

责任部门:内审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三十九)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单位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审计项目,尤其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并将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级机关审计整改工作考核内容。

责任部门:内审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四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等活动,提高内审人员业务素养。选调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实行“以审代训”。

责任部门:内审处、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一)依法加强对社会审计报告的核查。开展市级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利用社会审计报告质量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在年度安排的对企业、开发园区等审计项目实施中,对涉及到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倒查质量问题,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追究相应责任。

责任部门:内审处、固投处、审计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产生外聘社会审计人员作为审计组成员参与审计,使社会审计的力量得到更好地发挥。对现有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对外聘中介机构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促进廉政建设和审计业务双提升。

责任部门:固投处、审计中心、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

(四十三)提高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质量。提升审计揭示问题和审计建议的精准性,确保问题能整改、建议好落实。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为抓好整改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相关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四)统筹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对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同级审”报告反映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对账销号管理制度,加强对“同级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综合分析,促进从制度源头上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责任部门:绩效处、财政处、相关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四十五)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修订市级机关审计问题整改目标考核细则,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21年市级机关综合考核内容,推动落实被审计地方和单位主体责任、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主动落实审计机关跟踪督促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绩效处、人教处、相关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十六)落实整改问责措施。对体制机制性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多部门整改问题,进行科学分析研判,找准关键点和突破口,精准施策、对症下药。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要求,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增强审计整改严肃性。

责任部门:绩效处、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十二、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贯通协同

(四十七)加强与人大监督、政府督查、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协同。提升审计与人大预算监督、政府督查的协同工作成效,共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畅通与财政、发改、国资、环保、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深化以审计建议书形式反馈相关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严格监管、纠正偏差、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四十八)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的协同。加强审前、审中、审后的互相支持,畅通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经责办、人教处、机关党委、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四十九)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划计划的管理,有序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不断发挥审计监督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责任部门:经责办,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附件3:

泰州市审计局质量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审计业务质量,推动全市审计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全省审计机关质量强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年质量强审行动计划的实施目标是:一是审计项目计划的龙头作用充分发挥,审计统筹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全覆盖高质量推进;二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审计,全流程审计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现场审计质量进一步提升;三是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审计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建设性进一步凸显,审计项目创优成效明显;四是进一步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审计整改各方责任不断压实,“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一)编制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审计对象库,加强对审计对象的研究分析,坚持全覆盖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编制“十四五”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底前

(二)完善审计项目计划滚动安排机制。围绕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要求,分领域确定中长期审计项目库,实行动态滚动调整,做到年度项目计划与五年规划充分衔接。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三)加强审计项目统筹管理。根据全年审计项目间的内在联系,提前编制融合事项审计操作要点和项目统筹总体方案,明确统筹工作要点,落实统筹方和被统筹方责任,纳入计划执行检查和考核的内容。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3月底前

(四)进一步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统筹调配审计资源,合理配置审计项目和审计组力量,加强各处室、各市(区)审计局力量统筹配置,采用市直单位推荐内部审计人员、规范选聘社会审计力量参与项目审计,提升审计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处、内审处、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五)加强计划执行督促检查。对年度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健全完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业务季度通报机制,督促项目计划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六)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后评估机制。抽取部分重点项目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提升审计计划管理科学化水平和审计工作绩效。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七)改进审计项目计划源头管理。根据“十四五”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统筹开展政策落实和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统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力量开展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审计,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1个全市性重大项目。加强项目计划可行性论证,科学编制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严格审计现场管理

(八)认真做好方案编审工作。深入开展相关政策背景、改革目标、行业特点研究,认真做好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前的调查了解工作,提升方案的可操作性,做到有的放矢;方案要兼顾审计的广度和深度,要明确抽查资金量的比例以及延伸审计的二、三级单位;树立创优导向,实施方案要围绕评优标准,设定成果清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到人。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九)强化统一组织项目管理。对省以上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要严格按照省厅工作方案要求执行;市局统一组织项目,牵头业务处室会同审理等部门加强前期研究和分析,提前制定统一定性和处理原则,拟定审计报告模板;牵头业务处室要加强统一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对审计发现的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参审审计组执行。

责任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牵头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提高审计取证质量。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按照现场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调查取证责任,规范编制取证单,完整记录取证要素,尤其是与被审计领导人相关经济责任事项和重大违法违纪事项的决策人和决策过程,要完善审计证据,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事实清、证据实、定性准。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现场审核和沟通。审计组组长要对原始证据进行全面审核,加大对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力度,引导、促使审计人员提高取证质量;审计组与审计对象要充分进行口头沟通,听取对方意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考虑历史情况和长远发展,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问题处理实事求是;对现场审计期间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产生的重大分歧事项,审计组、业务部门要及时与审理部门沟通,提高问题定性的准确性。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二)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审计组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范围,遵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聚焦主责主业,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入手,以查清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作出审计结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内,量力而行。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三)强化审计现场风险防控。审计组组长、主审、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编制、审核审计任务清单、审计任务完成清单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审计组要将审计人员签字的任务完成清单随同发现问题清单一并提交审理;审理人员要加大对任务完成清单、发现问题清单的审理,做好三种会议记录的备案工作,防止重大问题应反映未反映或避重就轻反映问题。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四)推动提高社会审计服务质量。加强对购买的社会审计人员和专家参与审计工作质量的考评力度,考评结果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及后续采购重要参考。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办公室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加强和改进复核审理工作

(十五)推进复核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业务部门和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研究型复核审理,预先对各项目涉及的宏观政策、体制、机制、制度开展研究,对各类审计对象的改革方向、目标路径、政策措施开展研究,为精准复核审理做好谋划和准备。加强送审资料的完备性审查,全面推行审理退回机制,对不符合送审标准的项目退回完善;业务处室(审计组)和审理部门应就重大分歧事项分别汇报分管局领导,或提请召开审计业务会议,提高审计项目结案率。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法规与审理处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六)建立审理常见问题及时告知机制。定期汇总、整理、提炼审理常见问题,及时告知各业务处室,努力降低同类问题发生率,提升一次审理通过率,实现高效审理。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七)全面提升审理人员综合能力。完善专兼职审理员制度,加强对宏观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定期开展研讨交流,着力提升审理人员系统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八)建立完善审理咨询专家库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审理咨询专家库,做好入库专家的认定工作,健全使用、管理、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在重大项目、疑难问题、研究性问题上的“智囊团队”作用。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人教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9月底前

(十九)加强审计质量集体把关。进一步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结论性文书,要严格按规定组织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四、加强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

(二十)增强质量检查导向性。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办法》,采用现场检查、集中互查等方式,强化对下业务质量检查和指导力度,围绕审计职责履行、审计质量控制针对性地开展检查,重点关注上级工作要点和审计方案落实、计划管理、程序执行、整改督查、结果公告,以及实质性质量问题等情况,促进提升审计业务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办公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5月底前

(二十一)定期通报审理情况。对审理中发现的审计质量问题,在与审计组、业务部门充分沟通一致的基础上,按季通报项目审理情况,重点通报重大问题不反映、审计结论错误等实质性质量问题。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间:2021年7月上旬、10月上旬、2022年1月上旬

(二十二)严格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未履行审计法定程序、隐瞒或不如实报告重大事项、未依法处理处罚、不如实上报审计结果等造成不良后果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责任。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人教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三)大力提升业务培训效果。围绕重点项目审计和优秀审计项目创建确定培训重点,增强培训的实用性;改进培训方式,采用外出学习取经、邀请专家讲课等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

责任部门:人教处、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五、提高审计成果质量

(二十四)全面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紧紧围绕审计目标,对审计情况进行综合提炼,本着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的原则,客观作出评价,精准揭示问题,准确适用法规,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可行的审计建议,着力提升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可读性,打造“精品”成果。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五)全面提高审计信息质量。运用政治眼光和宏观思维观察分析经济社会问题,注重对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的系统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编发审计信息要以项目为依托、与资金相关联、以审计证据为支撑、以深度做保证,推动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决策。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办公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六)全面提高审计移送质量。把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新特点新规律,进一步聚焦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盯住关键环节,严肃揭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尤其是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审计组要对照市局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明确的移送证据标准,按照事实清晰、违法违纪或违规点精准、决策过程和相关责任人明确的要求,代拟移送处理书,业务处室要加强对移送材料的复核,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审理,指导完善移送材料,切实提升移送问题线索质量。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六、鼓励争先创优

(二十七)全程谋划优秀审计项目创建工作。将创建优秀审计项目列为市2021年“一号工程”,制定审计项目创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创优目标和工作责任;加强源头谋划,强化过程管控,全面提升优秀审计项目成果;加强全市创优调度工作和创优辅导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摆不足,确保实现既定创优目标(2021年4月);按照省厅要求修订优秀大数据和优秀统筹项目的评分标准;组织开展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优秀统筹项目、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选工作(2021年7月),做好全省优秀审计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责任部门:法规与审理处、办公室、电子数据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按各节点分阶段完成

(二十八)加大审计项目创优绩效考核。市局修订2021年度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让实干者得实惠、奋斗者有奔头,创优成果作为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重要因素或列为工作业绩考核重要加分事项。

责任部门:人教处、法规与审理处、办公室、电子数据处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七、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二十九)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落实五个工作责任、八个工作机制和三个工作保障。完善审计整改督查分工协作机制,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闭环管理。

责任部门:绩效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一并列出问题清单,指导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清单推进整改,整改过程中加强情况沟通和跟踪检查,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研判。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绩效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一)落实主管部门的审计整改监管责任。主动与财政、发改、国资、环保、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作,提交协助落实审计整改的“协助清单”,及时反馈各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严格监管、纠正偏差,完善体制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责任部门:绩效处、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二)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对账销号管理制度。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台账管理,严把整改结果确认关。业务处室对整改到期审计项目要认真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质量,对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认真审核,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在审计发现问题管理系统进行记录。整改工作牵头部门半年跟踪检查并通报各审计项目整改销号情况。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绩效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三)强化整改不落实事项处置措施。针对拖延、敷衍整改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到期不执行审计决定等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整改不落实情况,视具体情况采取现场督查、印发督促限期整改函、下达责令限期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追责问责等措施,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责任部门:绩效处、法规与审理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十四)推动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不同被审计单位同类问题的综合分析,对难以整改和“屡审屡犯”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促进完善制度机制。

责任部门:绩效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附件4:

泰州市审计局科技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更好地为审计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全省审计机关科技强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年科技强审行动方案的实施目标是:一是完成金审工程三期项目泰州任务,提升全市审计信息化水平;二是健全数据采集和标准化的长效机制,筑牢科技强审的大数据基础;三是深入践行数字化审计方式和“双主审双方案”大数据审计模式,“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工作机制,形成常态,运用信息化技术发现问题能力进一步提升;四是加强信息化人才培训和使用力度,提升审计人员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和水平;五是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有力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

一、抓好“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

(一)稳步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做好项目立项报批、预算申请、资金上划等工作,启动“金审工程”三期应用系统建设。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前

(二)建设“金审工程”三期数据分析室。根据省厅“金审工程”三期对设区市局要求,建设符合网络安全要求的专业数据分析室。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强化数据采集整理

(三)加强数据采集组织工作。

完成全市财政数据采集报送工作。做好数据的采集、标准化、校验、汇总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按照要求报送省厅。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财政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2月、7月

(四)健全数据采集长效机制。落实数据采集责任,做好已签订协议单位的数据归集和更新工作,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依托审计项目加大数据采集力度,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做到“应采尽采”。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五)持续推进数据整理。参照审计署审计数据规划,业务处室和电子数据处配合对现有数据进行整理,更新财政、社保、工商等行业主题数据库。新采集的数据在入库时按照数据规划及时做好标准化整理。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六)充分利用政府数据平台,拓展审计数据来源。保障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查询渠道畅通,积极利用政府大数据中心归集的数据资源。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七)加强电子数据管理。严格审计电子数据管理,规范数据采集、整理、使用流程。审计组要加强审计现场数据安全管理,审计项目结束后将项目数据进行整理,提交归集到本级审计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统筹推进大数据审计

(八)推广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审计项目要按照“双主审双方案”模式积极运用“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的数据审计工作方式,审计项目的数据分析方案及时报电子数据处备案。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九)积极开展审计项目大数据分析。在全省中小学教育经费、社保基金、部门预算执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项目中,积极利用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及相关外部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提高审计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审计发现问题、宏观分析能力。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统一组织项目的审计结果、成果汇总的效率和质量。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十)加大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力度。多种方式探索将自然资源、工程建设等领域的GIS、BIM等新技术、新方法引入审计项目。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相关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一)进一步完善现有应用系统。以数字化审计平台为龙头,以审计业务需求为牵引,以实现信息化系统建设生态链良性循环为目标,召集相关职能处室对审计发现问题综合管理系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用系统等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改进措施办法,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强化应用系统的使用推广,更好服务审计业务工作。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绩效处、固投处、资环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十二)组织全市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以“学业务、强技能、练精兵”为主要内容的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表彰先进,激发动力,提升能力。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人教处、办公室、内审处、机关党委,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8月底前

(十三)组织全市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选。突出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完善评分标准和细则,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选,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精品项目对开展大数据审计的引领作用。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法规与审理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前

(十四)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交流。各处室和各市(区)审计机关结合审计项目谋划开展大数据审计的内容、思路和方法,总结大数据审计技术、经验和成效,交流学习,提升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能力。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四、加强审计信息化人才培养使用

(十五)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审计信息化培训。选派人员参加审计署、省厅组织的计算机、大数据审计等相关学习、交流、培训活动。

责任部门:人教处、电子数据处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六)开展大数据审计专项培训。结合省厅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和审计项目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数据审计应用培训。分层分类培训Oracle、SQL Server、Tableau、Python、GIS等软件技术与工具,强化现有分析平台及系统的使用,提高全体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市直单位内审人员技术应用培训、指导力度,促进内审人员审计信息化能力提升。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人教处、内审处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底前

五、严格网络安全管理

(十七)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做好等保测评、巡查巡检、应急演练和网络安全值守、防护工作。完善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固定人员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引入专业化力量,提高运维保障能力。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八)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中的责任分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在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九)做好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督查检查工作。围绕省厅和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工作要求,排查网络安全风险点,制订风险点防控措施,分解网络安全工作任务,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开展对本级和各市(区)审计局网络安全的检查,强化行业网络安全管理。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附件5:

泰州市审计局人才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泰州审计人才发展新机制,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根据《全省审计机关人才强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年人才强审提升年行动方案的实施目标是:着眼强基固本,对标目标要求,加强分析研判,发挥人才效能,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远的战略眼界、更宽的全局理念,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形成规模、质量和结构与审计事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人才发展格局。一是不断提升人才队伍素质。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目标,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提高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落实按需培训、精准调训的能力提升机制,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二是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认真执行“20字”好干部标准,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审计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任务,建立健全科学精准的选贤任能制度机制,全面推动形成专业结构和年龄梯队科学合理的人才架构。三是不断增强人才使用效能。以实现审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不同层次、类别人才培育使用机制,科学精准谋划,形成人才与专业、人才团队与审计战略协同发展的生动局面。

一、持续提升审计人才队伍素质

(一)突出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精准性。继续举办审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重点邀请省内外审计实务专家解读审计案例,传授实战经验,邀请专家教授作审计学术报告,邀请党政领导举办专题讲座,综合提升审计干部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和审计信息化能力。

责任部门:人教处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扩大审计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参与度。努力向上争取更多的培训机会,积极选派审计干部参加审计署、省厅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班;主动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审计署、省厅组织的“以审代训”,学习先进的审计思维、观念和做法,开阔审计视野思路,提升能力素质。

责任部门:人教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提高审计人才参与理论研究积极性。加大考核奖励力度,鼓励审计干部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研讨活动,并向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和《江苏审计》杂志等投稿。协助相关部门举办一次课题调研或专题研讨,择优选派理论研究骨干人才参加年度审计理论研讨和科研课题研究,为审计人员提供机会、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大家参与审计理论研究的积极性。

责任部门:审计学会、内审协会、人教处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着力激发审计人才队伍活力

(四)进一步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优化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测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组织考核与处室自评相结合的原则,贯通平时考核与全员日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党内考核体系,突出政治素质和政治表现,突出作风纪律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对推进“双创”工作的导向作用、促进作用,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责任部门:人教处

完成时间:2021年3月

(五)进一步深化审计实务导师制。按照“一对一”“一对多”的培养方式,修订完善审计实务导师制办法,进一步发挥审计业务骨干的引领作用,对新进入审计机关,或转岗从事其他工作的年轻干部进行审计业务和综合实务指导与培养,并根据工作需求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务导师指导关系。

责任部门:人教处、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六)进一步提升大数据审计应用水平。面向全市审计机关和市级部门内部审计骨干,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数据审计应用培训,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以“学业务、强技能、练精兵”为主要内容的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表彰先进,激发动力,提升能力。

责任部门:电子数据处、工会、人教处、内审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

三、不断优化审计人才队伍结构

(七)加强审计机关领导人才建设。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参与市(区)审计局领导干部选配,把好新任人选的政治素质、任职资格和专业背景关。把培养年轻干部作为确保审计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建立优秀年轻人才库,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审计机关优秀年轻干部情况,加快形成日常发现、持续关注、及时培养的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人教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八)加大青年人才培养锻炼力度。聚焦好干部“20字”标准,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推动年轻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常态化推进干部轮岗交流,让青年审计人员在不同岗位上经受历练、丰富经验、增长才干;增加审计干部讲坛(青年说)举办频次,让更多的年轻干部有机会“上讲台、当老师”,提高学思践悟能力;坚持上挂锻炼与基层墩苗相结合,选派优秀青年审计干部到上级审计机关、巡视巡察机构跟班学习、实战锻炼。

责任部门:人教处、各业务处室,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九)提高审计骨干人才业务能力。加强业务骨干人才的培养和锤炼,优先安排审计骨干人才参加上级审计组长培训班、主审培训班等,促进知识更新、能力提升。举办大数据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专题培训班,促进业务骨干改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养,努力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

责任部门:人教处,法规与审理处、电子数据处、资环处,各市(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十)优化审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探索将专业技术职务提升列为平时考核加分事项,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推动优化全市审计人才队伍专业结构。

责任部门:人教处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