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0-10-28

财会便〔202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国务院有关部委财务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等,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我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张强 杨海峰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

电话:010-68552531/68552898

传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财政部会计司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1.《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_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_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