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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两项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3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两项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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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规定,现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和中国信达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证券市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北京、上海、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责任编辑:qu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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