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5-19
生效日期: 2025-07-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坚持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规范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行为,发挥带量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5月13日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试行)一、为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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