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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工信规〔2025〕2号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工信规〔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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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各处室(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16日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跟踪服务,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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