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4-30
生效日期: 2025-06-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25年4月3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2号公布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新时代信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领域信访工作,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开展信访工作。第三条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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