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规定,现将山东省(不含青岛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公告如下:一、普通住宅预征率统一调整为1.5%。二、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在不低于1.5%的前提下,由设区的市税务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税务局备案。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