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4-22
生效日期: 2025-06-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25年4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1号公布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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