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关闭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
发文日期: 2011-04-11
生效日期: 2011-06-01
发文机关: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 许勤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
发文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意见反馈
学习平台
调查问卷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二维码已失效
点击刷新
提示:若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选择微信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或联系客服协助登录。
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