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11
生效日期: 2025-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2024年11月25日第1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主任:郑栅洁2024年11月25日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力监管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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