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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换证工作的通知 国烟办综〔2023〕79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换证工作的通知

    国烟办综〔202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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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从2023年6月30日起,依法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许可证有效期将陆续到期,为依法加强电子烟监管,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从即日起依法开展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许可证延续、变更、重新申领等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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