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1-01
生效日期: 2024-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第三条 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监管要求。系统重要性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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