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11-11
生效日期: 2022-09-21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1、部分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本文第十二条废止,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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