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智星 - 专业信息库 - tax.vip
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发文日期:
2021-12-22
生效日期:
2021-12-22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现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2021年12月22日附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pdf
扫一扫,手机阅读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