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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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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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