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1-01
生效日期: 2022-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现予以发布。同时,对执行中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当事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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