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福建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福建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福建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福建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决定6月1日起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税合并申报,实现“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电子税务局操作过程中,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税源采集及申报路径  (一)税源采集:〔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选择具体税种进行〔税源采集〕;  (二
    责任编辑:ld023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