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7-05
生效日期: 2018-07-0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4年9月25日起实施。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珠海市横琴新区国家税务局、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