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以“穿透规则本质、掌控裁判逻辑、规避代理风险”为目标,深度解析新司解核心条款,结合最高院最新典型案例与类案检索报告,聚焦不动产买受人排除执行、消费者超级优先权、担保物权对抗等高发争议场景,拆解立案条件、管辖衔接、证据组织、裁判主文表述等全流程实操要点,为受训者者提供可落地的争议解决方案与风险防控工具。
课程类型:线下课程
开课时间:2025年9月25-26日
开课地点:西安
【课程名称】《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逐条精析与实务运用(西安)高研
【课程时间】2025年9月25日-26日
【课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具体报名后通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学术支持: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
【主讲老师】刘颖、某老师
刘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度参与《企业破产法》《民事强制执行法》《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深圳个人破产条例》的起草与论证。
某老师,资深法官,从事民商审判31年,直接审理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6000余件。尤其擅长对民商事、执行疑难案件的研究,先后在最高法院《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商事法律文件解读》《中国审判》等发表文章30余篇
【课程费用】官方价格3800元、成长学院注册会员、VIP会员 优惠价3280元
费用(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三十学时证书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及时报名并汇款以确保培训席位。
【报名联系】400-1019-223 于老师
【课程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司解”)重磅出台,执行异议之诉领域的规则体系、权利对抗逻辑与裁判标准发生颠覆性变革。新司法解释直面案外人救济程序交叉、不动产买受人保护边界、消费者超级优先权冲突、担保物权对抗等长期争议难题,以体系化重构破解同案不同判困境,同时引入权利外观主义适用限制、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的精细化界定等创新规则,对实务操作提出全新挑战。本课程以“穿透规则本质、掌控裁判逻辑、规避代理风险”为目标,深度解析新司解核心条款,结合最高院最新典型案例与类案检索报告,聚焦不动产买受人排除执行、消费者超级优先权、担保物权对抗等高发争议场景,拆解立案条件、管辖衔接、证据组织、裁判主文表述等全流程实操要点,为受训者者提供可落地的争议解决方案与风险防控工具。
【课程特色】
1、顶配时效性:深度解析2025年7月23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比征求意见稿与最终文本的重大变化及考量。
2、权威专业性:由参与立法/司法解释论证的前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顶尖学者主讲,确保解读的权威性与前瞻性。
3、问题导向性:直击执行异议之诉中的老大难与新问题,聚焦权利冲突平衡、程序衔接、证据规则、裁判尺度统一等实务痛点、热点。
4、深度实务性:摒弃泛泛而谈,深入条文背后的法理逻辑、利益衡量标准及具体操作指引,提供可落地的解决方案。
各级法院民商事法官、执行局人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执行与不动产领域);金融机构法律合规负责人、资产保全专员;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务总监、法律顾问;资产管理公司合规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
(一)新司法解释体系解读与适用导向
1、司法解释制定背景与立法考量:结合民法典、新公司法分析制度衔接需求
2、新旧规定对比与核心变化解析:重点解读拓宽保护范围、合并审理规则、防范虚假诉讼等创新点
3、执行异议之诉的功能定位与价值平衡:生存居住权vs财产债权的优先性判断标准
4、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与法律适用中的“两便原则”实现路径:减少衍生诉讼、一揽子解决争议的具体规则设计
(二)《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程序性规则、审理程序与审执协调
1、案件管辖 2、起诉期限与条件 3、多重查封时的当事人确定
4、生效判决对查封的效力 5、确权请求时被告的确定 6、确权请求的合并审理
7、给付请求的合并审理 8、执行标的已处分的处理 9、执行终结时的处理
10、中止的审理及例外 11、与再审程序的交叉及救济 12、与破产程序的协调
(三)虚假诉讼防范与恶意串通治理及证据链构建
1、虚假异议之诉的司法识别要点
(1)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审查 (2)付款凭证的真伪判断 (3)占有事实的矛盾排查
2、恶意串通的法律责任体系与案例分析
(1)驳回诉讼请求 (2)罚款、拘留 (3)损失赔偿 (4)刑事责任
3、证据链构建(合同签订时点、付款流水、合法占有证明)
主讲专家:刘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四)《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实体权利认定规则与风险防控——案例解析
1、商品房消费者的超级优先权
(1)商品房消费者排除执行的核心条件 (2)其他(支持范围、过户请求、败诉退款)
(3)开发商破产时购房款取回权与债权顺位
2、购房款取回权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执行规则
(1)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款项取回的操作指引
(2)建筑物变价款中购房款优先发放的条件认定与参与分配程序
(3)烂尾楼处置中金融债权与消费债权的冲突解决方案设计
(4)监管账户资金“可扣划性”与购房人退款请求权和银行抵押权冲突解决方案
3、不动产买受人排除执行
(1)一般买受人vs商品房消费者的保护条件差异:生存权保护与交易安全保护的区分
(2)新建商品房购房人购房款返还请求权排除执行的规定
(3)代偿债务机制——金融债权视角下“足以清偿主债权”的司法认定标准
(4)不动产买受人针对金钱债权执行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排除执行的四要件与证据组织
·查封前签订合法有效合同的证据要求 ·价款支付的时间节点
·“非自身原因”未办登记的六种法定情形 ·合法占有的证明方法与证据类型
4、以物抵债与特殊财产执行规则及金融机构风险防控
(1)以物抵债排除执行的规则重构——适用主体、法律依据、核心要件、对抗权利范围
·一般金钱债权以物抵债的举证责任分配 ·工程款抵房人排除抵押权的特殊规则
·产权调换安置房排除执行的“位置特定”要件认定
(2)特殊财产执行的创新解决方案 ·“活查封”的适用条件
·预查封房产在开发商破产中的处置优先级 ·新型财产执行的异议应对
(3)金融机构以物抵债协议法律审查要点
·抵债协议签订时点与财产查封的冲突预防 ·抵债财产“权利负担”尽职调查
·债务人自行处置抵押物与以物抵债的联动机制 ·穿透式审查以物抵债协议真实性
5、预告登记制度与执行防御
(1)预告登记权利人主张成立的条件 (2)预告登记的防御价值
(3)预告登记权利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处理 (4)未办理预告登记的替代性救济途径
6、隐名权利人排除执行(借名买房/持股等)
7、涉租赁关系执行异议之诉的处理
主讲专家:某资深法官,从事民商审判31年,直接审理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六千余件。
课程结束后将颁发二十学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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