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和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部署,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对现行推动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江门市推动科技创新 带动产业升级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本指引涵盖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鼓励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企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换、运用以及扶持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等五个方面49项税费优惠政策,汇编了享受主体、优惠内容、相关说明、办理方式、政策依据等内容,并附带广东省税务局组织制作的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工程技术、数字经济等十大重点领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操作指引。收录的税费优惠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如遇国家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指引仅供参考,适用时以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为依据。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