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战略部署,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按照“三旧”改造、“三园”转型、“三乱”整治九项城市更新重点任务梳理编写涉税业务指引,共分为6类、12个应用场景:
村企合作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转让;
旧街区微改造、全面改造;
旧厂房自行改造、收购改造、合作改造、单一主体归宗改造;
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改造、政府直接收储;
违法建设、河涌水环境、“散乱污”场所整治;
政府收储后“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方式出让土地。
本指引基于每个应用场景,以改造环节为时间链条、全税种、全周期梳理广州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处理规定,用于指导广州城市更新的涉税管理。本指引未尽事宜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今后国家和省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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