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已回复
2021-10-08 08:34:07
企业已做软件即征即退备案。 企业没有自己的生产车间。有A公司采购硬件后进行组装,并载入我企业自己的软件。 然后A公司给我企业开具材料明细专票和加工费专票。 我企业给我们自己的甲方开具销项票。(并在销项发票的备注里注明可退税软件名称及金额) 请问 我企业这样是否符合软件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账务处理上有什么具体要求,应该怎样设置明细科目,(是用生产成本科目还是用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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