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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专业作业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建行规[2019]7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专业作业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建行规[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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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  为推进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创新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精神,现就开展建筑专业作业企业试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在成都、泸州、绵阳、内江、巴中五市开展建筑专业作业企业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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