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9-11
生效日期: 2019-10-12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 为推进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创新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精神,现就开展建筑专业作业企业试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在成都、泸州、绵阳、内江、巴中五市开展建筑专业作业企业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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