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4-04
生效日期: 2019-04-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了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经商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制定了《河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19年4月4日河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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