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9-30
生效日期: 2019-09-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经过邯郸、雄安新区等地成功试点运行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贸易备案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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