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8-30
生效日期: 2019-08-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科技局,重庆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为深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推动市政府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落实,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增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激发科技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培育和完善创新生态,经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共同研究,就落实税收政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策辅导,提升科技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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