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9-09
生效日期: 2019-09-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位纳税人: 为进一步强化跨境税源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走出去”纳税人相关税收风险,现就开发区税务局“走出去”企业开展境外税收风险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结合你企业报送的“走出去”企业清册结合实际情况就境外投资及所得(含受控外国企业)、境外承包工程(含开具中国居民身份证明)、境外上市及外派人员税收风险管理开展自查。 我局已就境外投资及所得(含受控外国企业)、境外承包工程(含开具中国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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