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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19)33号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1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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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自2019年9月1日起,暂缓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具体征收时间另行通知。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2019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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