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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19)33号
发文日期:
2019-08-31
生效日期:
2019-09-01
发文机关: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自2019年9月1日起,暂缓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具体征收时间另行通知。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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