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8-27
生效日期: 2019-08-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从2019年9月1日起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具体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如下:类型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上限住房公积金各7%3448元各6%2956元各5%2464元补充住房公积金各5%2464元各4%1970元各3%1478元各2%986元各1%492元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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