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6-29
生效日期: 2018-06-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财政局、各区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燕山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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