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8-16
生效日期: 2018-08-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和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按照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安排,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税务分局4个派出机构的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实施专业化管理和提供个性化服务工作。 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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