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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税总函〔2019〕2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税总函〔2019〕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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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现进一步推出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更多的便捷。  一、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
    责任编辑:lir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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