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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5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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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第27号令公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规定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现就海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7月30日起,对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下同),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相关《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
    责任编辑:lir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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