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7-30
生效日期: 2019-08-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行〔2019〕10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2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