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青岛市国税局 青岛市地税局公告2016年第3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青岛市国税局 青岛市地税局公告2016年第3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处理问题进行确定,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
    责任编辑:liruyue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2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